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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合集)

2023-01-22 13: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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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税务局个人工作总结

地税局近几年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整体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部署,以坚持一个中心,树立一个观念,推进两项工程,实施两项管理为目标,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统揽全局,深化征管改革、强化基础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纠风工作及办税服务水平,推进了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坚持一个中心,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

(一)前11个月税费收入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完成数

经科学合理地分析税源、费源,截止12月31日,我局预计组织入库各项税费xx万元。其中地方税收预计完成xx万元,社会保险费预计完成1800万元。

(二)组织收入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0xx年是全区地税系统“税收基础管理年”。为强化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减少税款流失,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我局作为呼伦贝尔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试点单位,对征管机构进行整合,重组了业务流程,完善了岗责体系,为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征管改革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针对农牧业税、特产税全面停征的实际,对基层机构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撤回完工镇和特尼河苏木的征收组,进一步精简机构,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2)大力进行了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将旗局征管机构重新设置为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税政法规科、车辆管理所,在基层保留了宝日希勒、巴彦哈达两个中心所。目前,我局在岗人员71人,其中征管人员51人,占全局总人数的80%以上。

(3)认真落实户籍式管理及《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市局征管工作规范,制定了《陈旗地税局岗位职责和税收工作业务规程》,实施税源分级、分类、分片管理;将费征管并入到地方各税日常管理当中,实现了税费一体化管理,形成了“一人进厂,税费统管”的管理模式。

(4)推行“多功能服务窗口”,使每个窗口都具备受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停复业审批等业务操作的综合权限,实现了“一窗多能、一机多用、一岗多责”的“一窗式”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针对我旗以私营小农场、小牧场形式的非农经济组织,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非农经济组织个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征收所得税暂行办法》,制定了《陈旗地税局非农经济组织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将个体私营业主经营的农、牧场纳入正常管理,拓宽了税基。

三是为保证契税足额入库,及时取消代扣代缴,制发了《陈巴尔虎旗契税征收管理办法》,规范了契税的征收管理。

四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采取重点税源户派驻厂员等形式,对宝煤集团、各建筑施工企业、坑口电站等重点税源户进行了有效的跟踪管理,保证了重点税源足额入库。

五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对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实施划片管理,使税源管理形成“管理到户,责任到人”,防止了税源流失;针对个体税收实际,抓住薄弱环节,推行计算机定额评税,进一步提升了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是加强车船使用税的征收工作,按照交警、运管等部门掌握的运输车辆底数开展营运车辆清查工作,对拒不缴纳的运输户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净化了地方税收执税环境。

七是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下岗再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审批程序,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了税收在支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八是牢固树立“税费并重”的思想,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采取相关部门联合到企业现场核定缴费基数等措施,掌握了详细的费源底数,保证了社保费收入稳步上升。

九是按照数据集中上线工作总体部署,按时完成了基础数据导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并保证了数据真实、准确,9月1日顺利实现了数据集中上线。

十是探索“超式化”服务,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品位,有效拓宽税收服务空间,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经济税收观,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按照全区地税工作指导思想,结合陈旗地税系统工作实际,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服务”,即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于地方党政的决策,服务于广大纳税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立足全局、服务中心的经济税收观,自觉依靠地方党政开展了组织收入和地方税收各项工作,多次向旗委、政府汇报地方税收工作动态,将税收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中,为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切实履行了税收工作职责,为地方财政提供了稳定的财力保障。

三、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和素质教育工程,全面推动税收征管工作向前发展

(一)信息化建设工程有新起色

一是举办计算机基础知识、征管软件培训班,充实了现有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提高了他们的应用能力;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在办税服务厅购置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提高了政务公开和税收咨询的能力;三是购置、更新计算机和网络设备,顺利完成了数据大集中工作任务;四是与各中心所实现了广域网连接,全旗地税系统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五是注册陈旗地税网站,为下一步上网咨询及网上办税奠定了基础。

(二)素质教育工程有新进展的转变。

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保证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7月26日我局召开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拉开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序幕。8月份,集中开展了学习动员阶段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9月份认真开展了党性分析、组织生活会和班子生活会等分析评议阶段的各项任务;10-11月份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组织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切实解决了党员思想认识、办税服务及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目前,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不仅推动了各项业务的向前发展,而且得到陈旗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认可,已按要求报送了全旗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全区地税系统“六条禁令”,严抓地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和业务相关的配套措施,严格“两权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和效能监察,规范了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行为,使地税部门“三个服务”取得了实效。

(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20xx年我局在进一步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的同时,注重地税园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在办公楼安装了霓虹灯,园区内安装了室外健身器材,为职工阅览室、健身室添置了相应设备,使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四)地税行风建设取得进展

自年初以来,我局继续把地税行风建设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纠风工作,不断转变机关作风、端正地税行风,提高了全旗各级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水平。为了加强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实行了局长接待日制度;为使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开展了以“现代服务礼仪”、职业道德及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工作的同时,开展了优秀办税员评比活动,落实了首问责任制、服务和“文明办税八公开”;为了保证地税行风建设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对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聘请地税行风特邀监察员,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了办税服务水平和质量。20xx年全旗43个部门和行业行风评议中我局被评为第一名,保持了连续三年第一名的好成绩。

(五)继续开展“五观”教育,推进了创建工作进程

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树立“五观”,即树立正确的民本观、发展观、权利观、法制观、道德观是自治区地税局党组的重大决策。我局今年继续开展了以“五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为开展好地方税收各项工作业务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我局充分发挥局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争先创优,不断推进了创建文明单位进程。目前,我局已进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思想政治先进单位行列,接受了全市创建安全先进单位的检查验收;宝日希勒、巴彦哈达两个中心所晋升为旗级文明单位,巴彦库仁中心所接受了全区群众满意站(所)的检查验收。

第二篇:纳税服务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浙地税函[20xx]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和工业企业等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纳税评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教育业――完善“以票管税”征管措施

(一)校外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充分运用《xx地税信息系统》和各类外部信息,并以此为依托,从中提取信息比对异常的教育培训企业。

(2)着力提高评估水平。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水平是关键。xx分局采取了集中学习、借鉴经验等方式做好专项评估前的业务准备。一是召开科室会议,集中布置了评估工作计划及步骤,对培训行业相关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学习。二是做好经验交流,从市稽查局调阅培训教育案件案卷进行学习借鉴,提高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3)强化案头数据分析。通过上门送达纳税评估通知书,并请企业填报各项评估表证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情况资料。通过《税友龙版》查询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情况,结合纳税人自查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问题,找出评估疑点。在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4)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更从发票开具与实际申报情况的差异、成本核算漏洞、培训收费流程等线索展开提问,并对企业之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判断,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评估共查补税费205046.38元,其中营业税91678.32元,城建税6938.18元,教育费附加2750.3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833.56元,个人所得税821.20元,企业所得税62750元,土地使用税35749.76元,印花税15元,水利建设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务型”纳税评估模式,融洽征纳关系。在评估过程中,就疑点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约谈,面对面地交流。通过辅导达成共识,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同时,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

(3)统一了表证文书,重视流程规范。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按照龙版系统评估管理流程操作,规范评估文书,使用统一的表证文书,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送达。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使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据。

(4)明确了早期教育培训机构的纳税管理,防止征管漏洞。此前各类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依照幼儿园办学程序,获得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政登记手续。此次纳税评估就此问题专门请示了省局,明确了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参照幼儿园管理,而应按培训业征收营业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3、存在问题

(1)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2)对取得营业收入但一直零申报营业税等税种的企业,未及时监控。

(3)“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收入数据失真。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意识。税务机关要充分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同时及时地总结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件,及时地利用各媒体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强化比对工作。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发票开具等基础信息与企业的日常申报信息的比对,以便尽早地发现日常征管中的申报异常单位,及时纠正企业错误纳税行为。

(3)加强发票票证管理,实现以票控税。对企业加强宣传及培训,加强行业检查与评估。针对规模较大、有固定的生产经场所的培训机构或个人,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加大恶意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发票的意识。

(二)驾校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调查带动,加强源头控管。一方面,利用《税友龙版》一户式查询功能,对辖区内驾校的经济类型、征收方式、税种鉴定、近期纳税情况及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各驾校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走访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收集各驾校的考试报名清单、考前入场训练次数、考试合格人数等材料,全面掌握第一手基础数据。

(2)宣传拉动,强化税法普及。召集各驾校财务负责人,举行驾驶员培训行业评估辅导会议。要求各驾校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查自纠自觉性,主动补缴税款;针对该行业的共性问题,向与会人员宣传营业税应税收入范围、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统一费用扣除口径,提升驾校的税法遵从度。同时,全面梳理驾培行业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满足优惠条件的驾校,及时提醒、辅导,提高宣传实效性。

(3)评估促动,做到应收尽收。结合驾校招生人数、学员考试情况、教学车辆总数以及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等客观涉税信息,确定驾培行业在本次评估中不同年度、不同车型的计税标准,构建以核定预征率为核心、低利润率预警为基础的驾培行业纳税评估体系。同时,鉴于各驾校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查账征收企业普遍利润偏低等因素的存在,本次评估自查驾校的企业所得税以不低于行业整体利润率为标准计征。

2、工作成效

按照企业上报的纳税评估自查表,结合前期调查掌握的基础数据,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的综合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辅导企业进行纳税补申报。本次督促自查的13家企业中,除1家正进行调查外,其余14家企业共查补地方税费(含滞纳金)322.45万元。

3、存在问题

辖区内驾校账务不健全、反映收入不完整、发票开具不规范等。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效果,特别是对涉税的典型案例,及时地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信息比对。对第三方信息的取得保持常态化,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比对分析,减少征管漏洞,强化税收征管。

(3)加强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税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票要及时规范,特别是要足额开具,同时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足额发票的意识。

(三)“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作为教育业在纳税方面的共性和应对策略

1.共性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票据使用不规范;申报纳税数额与庞大的培训人数明显不匹配;代收费收入开具白条不入帐、纳税不足;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财务核算不规范,收入不真实;主动申报纳税意识淡薄。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

2.完善“以票管税”措施,加大监控力度;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加强与当地党政的联系;建立与教管、车管、运管和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

二、工业企业――探索“以电控税”征管模式

1、具体做法

(1)加强数据采集。与国税部门开展合作交流,进行相关涉税数据交换,调取上年度辖区内工业企业用电量和电力部门供电量数据,建立专电数据库。

(2)加强实地走访。利用基础数据进行清查,重点摸排一表多户企业,对漏征漏管户,要求按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着力培育税收新增长点;对正常管理户,要求同电表下企业各自安装独立电表,确保用电数据准确性。

(3)加强数据应用。整合销售额、用电量等基础数据,设置用电量与销售收入的比值为分析指标,设定最耗电行业的电销比为最低预警线,认定比值低于该预警线的企业为异常企业,减少“以电控税”模式推行阻力。同时,根据“以电定产,以产定销,以销定税”的方法,依据用电量套算出销售收入,并与企业同期申报的销售收入进行比对,科学、合理确定纳税户应税额,堵塞征管漏洞。

(4)加强政策辅导。一方面,召集电销比异常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讲解“以电控税”测算依据,帮助企业甄别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提高税款征收精确度;另一方面,通报各企业用电量和申报情况,并发放自查表,要求电销比异常企业做好自查自报自补工作,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5)加强长效建设。通过金东区工业企业的试点运行,检验工作方法,为下一步辖区内全面推广“以电控税”模式奠定基础。同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明确管理责任,保证电力信息采集到位、纳税评估分析到位、税款征补足额到位,充分借助“以电控税”模式,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2、工作成效

20xx年1―9月份,累计组织金东区工业企业和生产行业税收收入xx万元,同比增长xx%、增收xx万元。

3、存在问题

由于个别企业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其取得的营业收入一直在国税申报增值税,而未申报营业税。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和使用发票,以自行印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作为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不开具或不全额开具发票。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深入工业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下户巡查、业务培训和税企座谈会等机会,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做好评估政策的耐心宣传解释,力争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使纳税评估工作在整个行业能够顺利铺开。

(2)加强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控分析。坚持定期下户巡查,跟踪核实企业的产品销售和耗能用电情况,并制作管理台账进行详细登记。建议市局省局层面,积极建立部门间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每月从供电部门及时取得企业的用电度数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全面掌握企业落实情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3)及时跟进未达标企业的整改工作。对偏离税电系数较大的企业,组织企业查找原因,进行专门的纳税辅导,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情况,使其早日找出原因或纠正错误。

三、其他行业

在今年的纳税评估中,xx分局在规定项目评估企业的筛选上有新的突破。在水利业和居民服务业中,分别选取等公司作为评估对象,获取相关涉税信息,整理计算税收风险指标,为该两行业税收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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