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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现任xx县县委常委、副书记。“七五”普法期间,他分管全县政法工作,并兼任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在他的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xx县“七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两年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思路
2001年9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县的决议》和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之后,杨乾坤同志及时主持召开“四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提出了“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四五”普法的工作方法。一是坚持普法依法治县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在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和市场建设等经济工作中,把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宣传,突出《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的学习和宣传。同时结合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先后开展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消了14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二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从整治治安环境入手,围绕街道、城镇、企业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2003年开展勉县“千人社会公众安全感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94.6%;三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各机关、各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一是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将干部学法考核情况列入个人考核手册,作为提拔任用依据之一。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了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狠抓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采取岗位培训、学历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水平。同时大力推行司法改革,实行巡回办案、检风监督卡、开办便民法庭等措施,树立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点,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和治保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5年来,全县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3479件,调解成功12160件;四是以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育“诚信企业”,造就了一支懂法律、善经营、重信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五是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出发点,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意见》,通过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入学法制教育、专题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广大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
工作中,杨乾坤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一是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全县建立普法办事机构354个,培养骨干法制宣传队伍1.6万余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普法宣传网络;二是在社区设置普法专管员和警务点,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在社区的全面开展;三是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普法向纵深发展。全县确定5个乡镇、10个村和社区、15个县直单位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了2个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通过总结宣传他们的成功作法,从而带动全县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深化完善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学习枫桥等地的经验,不断改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继续坚持办好普法培训班、法制讲座和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四、坚持五个到位,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到位。各级各部门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规划制定到位。将普法依法治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目标管理到位。把普法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评体系,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兑现,调动了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推动了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艾国平,男,现任内蒙古宏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内蒙古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消协法律专家库专家,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从1994年开始专门从事律师工作,2009年9月任内蒙古宏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担任内蒙古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百姓热线》、《经济法眼》栏目评论员、内蒙古广播电台特约评论员、《民族地区经济报》、《内蒙古日报》专栏顾问,并长期为内蒙古广播电台《法制直播间》、《纵横118》等栏目担任直播主持。2012年被选举为呼市回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
在20多年的律师工作和四年的人大代表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以诚挚的爱,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被呼市回民区十六届人大选举为常委。
2013年当选回民区人大代表以来,更是勤勉努力,以身作则,以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双重身份带头宣传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在所属贝尔路选区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随时为居民提供律援助。近四年来,为了倾听民生诉求,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带领律师团队多次送法进社区、进广场,开展专题法律讲座,现场进行普法宣传,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回答居民的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和问题。
他了解到,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不懂得依法维权,解决手段单一,不是求助媒体曝光,就是采取极端行为;往往忽视了依法维权的渠道,缺乏证据意识,不懂法。通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治理念,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准则,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逐步改变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为社区百姓提供了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平台,以法治思维破解百姓之困。几年来,带领律师团队先后接受各类咨询几百起,解决了百姓身边的房地产、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纠纷、人身权益保障、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纠纷等一系列法律困扰,受益人群数不胜数。在从事律师工作近三十年中,艾国平律师代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先后担任内蒙古政协、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等多家政府机关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宣传了法治精神,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关注百姓热点、难点,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他以履行人大代表责任为己任,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热点降温,为难点把脉。他利用特约评论员的身份,积极投身广播电视法治宣传,为建设法治内蒙古倾心尽力。有人对此不理解,认为是不务正业,可是他却认为,法治内蒙古的建设不能光靠个案的维权和正义,在经济文化发展都不平衡的内蒙古,要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就应当不遗余力为之呐喊。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能够借助广播电视的力量那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于是,十几年来,他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的《法制直播间》、《百姓热线》、《经济法眼》、《今日观察》、《3.15晚会》以及山东卫视的《和为贵》中央电视台的`《共同关注》等近十档广播电视节目中,深入浅出,举案说法,辨析是非,推崇真理。特别是与雷蒙团队十几年录制了近百期《百姓热线》,足迹遍布118万平方公里土地。工厂、农村、牧区,军营、机场、哨所,法庭之上、林海深处、拆迁现场,几次被围困,摄像设备被砸,仍初衷不改,为调查假种子、假农机事件,撑着雨伞在地头田间倾听农民心声,也为了不让更多青少年免受"特异功能"欺骗而只身独闯黑讲堂,还为了给被违法强拆的百姓讨回公道而被企业的保安强行扣留几小时,一桩桩,一件件皆是为了法律人心中那个梦----公平、正义、和谐。他点评的《突如其来的彩铃》和《新房拆迁为那般》分别获得中国新闻最高奖---新闻一等奖和二等奖。2015年与雷蒙团队共同获得内蒙古十大法治人物奖项。
艾国平代表的律师工作虽然很忙,但他总能统筹兼顾、利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身份,经常深入基层、企业、学校,认真听取农业、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计划生育、土管、教育、卫生、农民负担、司法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参加对《土地管理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他还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和下基层办理案件的机会,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重视和采纳。在履行律师工作中始终不忘人大代表身份,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积极给与引导和耐心解释,并向相关部门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严以律己,恪守立法为民理念
艾国平律师十分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为代表、为同行、为群众做好表率,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工作上,坚持做到对待当事人"三个一样",即:有钱没钱一个样;有权没权一个样;市民农民一个样。制度面前不特殊,利益面前不伸手,不拿原则做交易。他利用常年工作在一线的便利,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的监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律师工作、媒体评论员和代表责任有机的结合起来,乐于代言,敢于直言,善于献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不辜负人民的信任,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为之呐喊,为之呼吁。他始终认为: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一种信任,更是一份责任。做好人大代表,就要不辜负选民的期望,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回民区人大常委会评选为优秀人大代表。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将"只向真理低头"作为职业座右铭,他以法为业,以律为师,以依法治国作为职业信仰,用法律还原事实真相,捍卫公平正义,参与法律援助,让无助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唯法是从,以法律人的自觉,努力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扎根于每一个老百姓心中,为行进中的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崔好林,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好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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