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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校园之星事迹材料

2024-01-01 23: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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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校园之星的主要事迹

小王,女,共青团员,系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xx级康复3班学生,曾担任向网网球社副社长。

她自小在父母的熏陶下,对各项体育运动产生浓厚的兴趣,尤其是球类运动,再加上自身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成长的过程中,她早已将自己对体育的这份热爱转化为自己的一项特长。她活泼开朗,热爱运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作为一名学生干部,她积极推动班级体育工作,增强班级团队合作的精神,班级的集体荣誉感显著增强,并且积极参与学校的校学生会、各个校级组织所举办的活动。在20xx~20xx学年获得《20xx年安徽省大学生体育联赛网球比赛》女子乙组团体三等奖;女子乙组双打三等奖;20xx-20xx学年在校举办“网络时代,网球生活”获得二等奖;在“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获得三等奖;在临床医学系迎新晚会节目《五禽戏》获得二等奖、《舞韵中华》获得三等奖等。

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她将继续以“勤学不辍、自强不息”的精神激励着自己,在成长中不断地完善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用自己辛勤的汗水谱写辉煌的未来。

第二篇: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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