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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安全协议(推荐2篇)

2024-08-05 18: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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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劳务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项目主线桥梁结构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项目合同内主线桥梁(卷角塘、马槽冲及清水沟)结构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

(四)施工承包内容:

1、主线桥梁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前期施工队已完成的工程以及上部梁板的预制安装除外)。

2、钢筋制安及加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以及施工耗材(焊条、扎丝等);桥墩、系梁、盖梁模板安拆及耗材等(墩柱、系梁及盖梁模板、配套型钢、加固用钢管扣件等由甲方提供);桥台及下部构造、湿接缝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架管、扣件、对拉加固螺杆等材料的租赁与购买);砼浇筑养护及施工用机具(电机、振动棒、水管、耗材等)。

3、马槽冲大桥40m跨盖梁除预应力张拉施工外的结构施工,还包括锚具及波纹管的预埋安装等,并协助配合张拉施工。

4、甲方安排的其他施工。

二、承包方式:

1、劳务施工承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设备、包模板等。

2、本工程无开工预付款,无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

3、民工工资担保金:

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5万元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承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确认乙方的民工工资已发放完毕后退还。

4、甲方提供的定型模板及配套在双方签认后交由乙方使用与管理,乙方负责其日常的保养维修,工程完工后如数交还甲方,如有丢失和损坏乙方将按购买价赔偿。

5、大型施工机械备(砼罐车、吊车)由甲方提供,乙方实施组织、管理并进行考核。砼由甲方搅拌并运到现场,砼吊仓及吊装时的其他辅助人工全部由乙方负责。

6、桥台基础的土方开挖由甲方组织施工,其设计标高30cm内的人工清基由乙方完成。

三、合同价款:

1、工程量的确定方式:以设计施工图为计算依据,结算时以监理、业主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2、合同单价:根据工程施工条件、设计要求,经双方协商执行下列单价

劳务承包施工单价表

序号

部位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主要工作内容

桩基

桩基砼浇筑

桩孔排水、清孔、钢筋除锈、辅肋吊装、砼浇筑。

桩顶截桩

破砼、钢筋修复除锈。

下部结构

下部结构砼(综合)

前期作业队未完成的所有下部结构砼施工(甲方提供定型模板及配套配件)。

包括钢筋制安、模板安拆、支架安拆、安全防护、砼浇筑及养护、施工耗材等。

桥台

桥台砼(综合)

人工清基底、施工图设计的全部结构砼浇筑养护、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加固对接螺杆(其用量不计入钢筋设计用量)、架管搭拆、施工所需的其他耗材等;片石的掺入量不得少于20%。

台帽、垫石钢筋

上部结构

湿接缝20m

湿接缝包括翼板接缝和横隔板接缝:钢筋制安、模板及安拆、砼浇筑养护、耗材等。

湿接缝25m

湿接缝40m

桥面

铺装钢筋

钢筋制安、焊接等

砼浇筑、养护等

栏杆

钢筋制安、模板(定型模板甲方提供)安拆、砼浇筑养护等。

注:1)桥台片石砼中的片石掺量按20%(单价按90元/m06计算)由乙方掺入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题下,乙方多掺入片石而节约的砼方量按310元/m06单独计入乙方的劳务费中,其片石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掺入的片石质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乙方减少片石掺量(<20%),而造成砼用量增加的,乙方按310元/m06赔偿。

2)乙方工作内容中已包含场地内的材料运输,施工用水接入与管理。

3)甲方负责将电接入乙方施工现场的二级配电箱并承担费用,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施工用电力配线及配电箱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应节约用电,对人为造成浪费的将予以处罚。

单价已包含了组织劳务施工的所有费用,即包括技工、普工、电工、机操工、维修工、技术员、现场管理及负责人员工资;生活、交通、住宿费及其他日常开支费;施工机械租赁、购买、进出场、安装等费用;耗材及辅助材料费;现场施工管理费等。

3、钢筋加工采用设计用量承包形式:

1)按设计图计算钢材理论用量作为甲方购买量;

2)如施工中超出设计量的,其超出部分由乙方全额赔付;

3)如施工中少于设计量的,其节约的钢材量归乙方,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4)进场钢材由乙方派专人跟踪过磅并签字确认,如不派人将视乙方已确认甲方进场钢材量。

4、保险:乙方进场后应根据自身情况,应购买民工(应不少于200元/人)及三者意外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期

1、本项目暂定工期为:20__年5月25日开工,至20__年11月30日完工。

2、工期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甲方按每延误一天罚乙方1000元整(壹仟元整)作为工期违约罚金;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其工期顺延。

因甲方因素造成连续停工在7天以上时,每停工一天(从8天起算),甲方将按现场施工人员数补贴生活费50元/人・天(发生停工时其停工时间、待工人数必须在事故3天内办理确认)。

五、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全面履行总包合同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和对乙方进行统一指挥管理。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乙方应提前7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负责技术交底、下达施工计划。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的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负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计量和支付工程款。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当乙方在进度、质量满足不了项目整体施工要求时,经甲方要求督促后效果仍不明显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进行分解,指定别的施工队伍进行突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出;

9、乙方因故(非甲方因素)中途退场的,其民工保证金甲方将予没收;并且,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只能按50%予以结算,其余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将予以没收。

10、对原材料、砼配合比及搅拌的质量负责。

11、负责施工便道的施工,日常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

1、组建负责该协议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管理队伍,并委派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职务:驻地负责人。保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若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离开现场的甲方按1000元/天/次(壹仟元/天/次)进行处罚。

2、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熟练工人和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等各种资源投入工程,并进行有效的组织,按期按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乙方在履行合同时要服从甲方管理,遵守、贯彻和执行甲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及各种文件精神。

4、乙方应配合现场的检测,负责试件的制作、取样。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评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6、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应充分做好必要的保障及防护措施。

7、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记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上级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9、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文明施工;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工人数量、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数量,乙方必须按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满足施工需求,若逾期不到将根据情况对乙方处以500~5000元/天的罚款,并直接在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并加强日常管理;乙方人员必须了解并尊重地方民俗民风,与地方和谐相处。

六、工程质量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工程建设中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程序文件中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二)本工程适用标准、规范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3、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质量检验:

1、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和砼达不到要求而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

2、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待乙方取得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验收合格,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七、职业健康与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

1、乙方应采取措施使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健康有关法规的规定,防治职业病的发生。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施工细则。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未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乙方不按要求整改的,除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每次500~5000元的违约罚金。

3、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其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赔付时,其超出甲方投保赔付标准额度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5、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须达到业主要求,并配合甲方设置必要的标示、标牌及各种宣传。

6、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乙方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甲方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8、因乙方因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业主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计量与支付

1、按月计量支付,所完工程在验收合格后,工程量经双方确认。

2、当月应付乙方款额,按80%在当月30号前,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1)民工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每月25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上月工资发放清单,发放清单必须有乙方负责人签字及人员身份证件号码,工资发放清单待甲方核实后由甲方现场监督乙方发放。

2)乙方工资发放清单必须按实上报。

3)乙方未支付民工工资的,甲方不批准拨付任何款项。

其余的20%工程款在工程完工结算时予以支付。

九、完工结算

承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检测合格,10天内予以结算,并在30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其他:

1、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支付完乙方工程结算款之日终止。

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附件

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第二篇: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桥大厦 电话:87677523

甲乙双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xx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和支付办法

1、甲方按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制定派遣员工薪酬制度,并经职代会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后,在派遣员工上岗前将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员工。

2、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派遣员工的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派遣员工的报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或通过乙方转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员工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务报酬款项时,需在五日内(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将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款额完整打入由乙方办理的每个派遣员工的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1)甲方应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按派遣员工的基本工资 元月人×派遣员工数×甲方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比例[按基数 元×(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2%、),按基数 元×(生育保险0.7%、工伤保险 .5%)]转交乙方各项保险办理参保手续。

(2)乙方按上述基数从派遣员工每月报酬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 %)。

(3)上述两项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负责办理缴纳手续。各项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派遣员工在外派甲方劳务时,偶发工伤事故的待遇能够落实,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需按约定的基数 即支付当月的工伤生育保险费 元人,并提供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由乙方在收到保险费用的次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险费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员工之日起至乙方办妥保险之日前发生工伤事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收到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约定基数足额缴纳保险费用,若乙方未能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医疗保险

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 )医疗保险费用由甲方和派遣员工共同承担,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由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派遣员工医疗待遇按医保机构规定执行。

(2)甲方承担为派遣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费用,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超出商业保险理赔金额部分,由甲方参照当地政府医疗规定待遇标准执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规章执行。

4、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现场单位负责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报告一份,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超过保险机构理赔范围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企业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的本条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结束止。甲方与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统计不进甲方的报表,由乙方单位统计上报。

四、派遣员工的管理

1、培训

(1)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派遣员工的民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

4、退工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变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2)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辞退派遣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减辞退派遣员工的,甲方需在确保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将退工单书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单一式三份,说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应证据。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如甲方需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直接订立商业保密协议供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单位规章不合法或单位规章中规定的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员工承担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当月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务报酬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人月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规定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条款的范围内,对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服务期间,发生的职务行为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该过失行为是维护甲方企业利益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6)为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派遣员工参加甲方的工会组织。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员工有关劳动档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并办理劳保用品的收缴工作。

(7)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务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当月劳务报酬。

七、本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况,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征得对方同意。本协议适用、解除和终止以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适用、终止或解除为前提。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对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面晤协商一致后拟就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规定订立,“事实清楚,条款明确,于法无悖,依约履行”,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十一、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签订,并履行。

其他附约: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文都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甲方转入乙方的工资等各种费用转入如下账户:

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3500 890007052506 4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办人: 承办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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