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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书(合集)

2022-06-14 07:36:01

百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夫妻协议书(合集),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在百文网您还可以找到更多相关《夫妻协议书(合集)》范文。

第一篇:夫妻协议书

为了确保家庭和睦,夫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结合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经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夫妻和家庭生活的有关细节,制订本协议。

一、协议项目及范围

1、项目:本家庭内一切与生活有关的所有内容。

2、范围: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处与和谐等问题;与亲戚、朋友、邻里的日常交往等。

二、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丈夫应负起家庭重担,尽到做为一个老公、父亲、晚辈的责任。妻子应该尽到做为一个妻子、母亲,媳妇应有的责任。

(一)和谐关系

1、双方互相恩爱、互相关心、互相体谅。不得无故生气,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须当面说。

2、一方先发脾气时,在有道理的情况下,另一方应服软,必要时进行解释和劝说,以避免经常吵架。

3、真要吵也不能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不在大路、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吵架;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4、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妻子不准一吵架就回娘家,丈夫不能一吵架就外出。

5、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尽快原谅对方。

6、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丈夫主动提出带妻子出去散心。

7、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时丈夫必须主动抱妻子,妻子生气百般推让丈夫也不能就此放弃。

9.吵架时严禁用狠话、脏话等挑衅的语言激怒对方,更不得以离婚、出走、自杀等话题威胁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大声哭闹、撞墙、挠头发、拿工具,不得到地板或沙发上睡觉。

10、吵架中任何一方不得摔东西,不得动手打对方,不可以出口伤害对方,不得在吵架时使用恶毒及刻薄之语言。更不得翻旧帐,讽刺挖苦对方亲朋好友。

11.争吵完后,双方应临时冷静,及时找准机会创造机会为切入点,对有争议的事情进行表述自己的想法,一方应仔细听完后在说想法,不得粗暴打断对方表述、攻击对方的言行,任何事情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理对方。有亲戚、朋友来时,应及时放下心中不快,双方配合热情招待;待客人走后,在处理争吵之事。

12、吵架中不得说离婚二字、卖房卖车,离家出走,分居或分床、分头而睡;不得向双方家人随意诉说对方的不是。

13。不许干涩对方的交友圈,对对方的朋友要通情达理,不拘小节,不挑拨离间破坏对方与好友的感情!积极支持双方与亲戚、朋友多走动和礼尚往来,不得随意干涉和加以阻止,有双方亲戚、朋友时,应热情款待,参与坐谈,不得冷清态度对待。

14.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孝敬对方父母和长辈,对方家里的事就是自己家里的事,不得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尊敬,善待对方父母长辈,吵架或生气时不许对双方父母无礼,不在父母、孩子面前发生挣执。对待双方的长辈要宽容礼让,在出现分歧时,要善于沟通。

第二篇:婚后财产协议书

婚后财产协议书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随之发生变化,签订婚后财产协议的现象已不再鲜见。婚后财产协议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的责任感,可以避免婚后的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下面,网站的小编为您提供一篇婚后财产协议书范本。

婚后财产协议书

男方:某某, 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码: 。

女方:某某, 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为明确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只有房子一套,地址:广州市×××路×××号。这套房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按投入的份额与婚后婚姻过错原则确定财产分割比例。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若以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在家庭费用支出上,双方婚后轮流买菜一个月,至于家庭水电等费用分摊上,可开设银行账户,每人轮流负担一年。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的实际费用支出上作平摊。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等本协议约定没有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小孩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公证人

××年××月 ××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由于不同夫妻的婚姻生活及实际财产的分类、总额不同,以上婚后财产协议书范本有所疏漏和不足,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防止日后发生纠纷,请详细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怎样进行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所谓的夫妻财产协议,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而达成的协议。夫妻财产协议中,主要约定财产是归谁所有,归丈夫一方还是归妻子一方,或者夫妻共有。夫妻财产协议非常重要,因为在私法领域,夫妻间的约定只要合法,就能够优越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实现意思自治。

一、哪些夫妻财产协议是有效的

夫妻财产协议要有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身份条件、内容条件、形式条件以及其他条件等。

(1)身份条件

所谓身份条件,指的是约定归属双方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在这里指的是按照婚姻法的法定条件缔结而产生的合法夫妻。

(2)形式条件

所谓形式条件,是指双方的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而不能是口头形式。

(3)内容条件

所谓内容条件,是指夫妻约定的财产,其内容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当然也包括协议离婚简的财产。这些财产统统都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约定。

(4)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包括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必须是双方自愿而非胁迫,约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二、怎样进行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夫妻办理财产协议公证有利于提高其证明力,也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彼此的财产归属。

在夫妻办理财产归属约定协议公证时,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所需要的资料主要有以下方面: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双方签名的夫妻财产协议书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经营实体的产权证明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

在准备完上述程序后,公证部门会根据公证规定办理公证手续,之后,这份公证过后的夫妻财产协议的证据力就更强了,有时候甚至可以成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夫妻财产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以来,不少夫妻或准夫妻尝试“把丑话说在前头”――订立财产协议,把双方各自的财产、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一一说清,以免劳燕分飞之际产生纠纷。然而,法律界人士提醒,这样的财产协议若要生效,不仅要符合一定附带条件,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案件链接

周女士与王先生于2002年登记结婚,生育一子,周女士为照顾孩子辞去工作。2009年,周女士认为王先生有外遇,双方矛盾不断,几个月后,王先生离家外出居住。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并按照双方此前签订的协议分割财产,将所有房产、汽车、股权等都判给她。

原来,周女士与王先生结婚后曾4次订立财产协议。最近的一份协议,明确载明:“无论双方何种婚姻状况,莘中路等三套房屋、帕萨特轿车、王先生所有的公司股权等均归周女士所有。”协议下方有两人亲笔签名及日期。周女士表示,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因此请求法院将三套房产中王先生的份额判给自己,而所有的房贷、债务均由王先生承担。“我根本不清楚有没有写协议、协议里有什么内容,即使签了也是在她逼迫下,为了家庭稳定而签。”法庭上,王先生表示,协议显失公平,损害了自己权益,而且莘中路房子是他婚前所购,应归他所有。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该份协议中权利均由周女士享有,义务却均由王先生承担,显然有失公平,故夫妻财产应依法分割。最终,法院判令准许双方离婚,莘中路房屋及帕萨特轿车归王先生,其余财产归周女士所有。

即使签了4份协议,最终的结果也没能让周女士如愿。那么,有效的夫妻财产协议需要满足什么要件?案件主审法官告诉记者,首先要看这份协议是否有附加生效条件,其次要符合法律规定。

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换句话说,在双方登记离婚或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就不发生效力。而在本案中,周女士与王先生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并未附条件。

“此外,签订协议要在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而且要公平。”法官表示,如果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与对方订立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有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协议无效。因此,类似“净身出户”之类的条款明显加重了一方负担,法院审理中将作出调整。

律师说法: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透露,目前,他们接到的男女双方婚前要求律师帮助拟定财产协议的案例越来越多,涉外婚姻、二婚以及夫妻两人财富相差悬殊的人群是签订协议的主体人群。更加现实的是,签订协议的目的已经不是人们印象中的“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婚姻”,而是“强势一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贾明军表示,婚姻还是应该建立在真爱的基础之上。一纸协议,不应成为婚姻的“护身符”和“紧箍咒”。

夫妻财产约定怎样才有效

随着人们法律意思的不断提升,夫妻财产也会进行约定,那么夫妻财产约定怎样才有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的这一条款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处理方式。那么,是不是只要有约定,就一定会具有法律效力呢?

非也。夫妻之间对于双方的财产约定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情,这种约定不是随意的,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从形式而言,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因为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往往牵扯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如不动产(房屋),股权,夫妻一方的债权债务,甚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这些严肃的问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书面形式来承载。否则,一旦面临问题可能会发生无据可依的情形。

(二)从内容而言,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内容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夫妻财产约定中至关重要的财产分割问题,应当表述清楚,属于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共有,一定要清晰明确。

(三)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约定,其实质是民事法律行为,首先应当符合民法上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双方作出约定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精神状况正常;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说双方应当是自愿的,而没有受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3、约定内容合法,不得违背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举一个较为极端的例子:夫妻双方在财产协议中约定:离婚后男方需将自己月收入的80%交给女方支配,该条款即违反了公平原则,难以被法院所支持。

总而言之,不论是婚前财产约定,还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双方都应当慎重对待,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间约定的“忠诚协议”应该如何认定

“忠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自愿制定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则过错方将在经济上作出补偿的协议。那么夫妻间约定的“忠诚协议”应该如何认定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案情】

石某与李某(女)结婚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忠诚的协议,夫妻在协议中相互保证,如果任何一方因为有外遇而导致家庭破裂,过错方补偿无过错方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后因为石某有外遇,妻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石某按协议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本案审理中,石某认为不能用这份协议来作为赔偿的依据,因为此协议限制了其人身自由。李某认为这份协议可以做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这是石某亲手写的,并亲手签字的,没有人强迫他,是其自己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评析】

我国曾经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第六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以婚前或婚后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协议系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应当予以支持”,这条规定引起很多争议,因为考虑到法律的指引作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终未纳入该条款,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要求以“忠诚协议”获得赔偿的案例却是屡见不鲜,对忠诚协议是否有效众说纷纭,学理上也存在诸多争议。

第一种观点是无效说,认为夫妻忠诚协议限制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有限制离婚自由之嫌,另属身份协议,不应为合同法调整。

第二种观点是有效说,认为夫妻忠诚协议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是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化。

第三种观点是无强制力说,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本身并不违法,但若一方不履行,不能适用司法程序予以强制履行。

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在认清“忠诚协议”的性质和作用的基础上认定其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协议签订时的具体情况、约定的具体内容以及诉讼发生时的现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肯定或否定,而是有条件地认可“忠诚协议”的效力。

所谓“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自愿签订的,因在婚姻存续期间违反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过错方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的协议。

首先,忠诚协议不是身份协议。身份协议是为创设或解除身份关系而达成的基础性协议,而忠诚协议最终是对财产的处理,违背忠实义务虽涉及到身份关系,但只是忠诚协议实现的一个条件而已。

其次,忠诚协议并不限制离婚自由。这与人的理性挂钩,在一方对另一方感情有变的情况下,并不会迫于存在一份忠诚协议便不予离婚,只是需要承担因违背承诺的不利后果罢了,是对自身行为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

再次,“忠诚协议”属于私法范畴。私法领域奉行的原则就是意思自治,民事主体有权在法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从事民事活动,并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与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应认定行为合法有效。“忠诚协议”作为夫妻双方的一项协议,是其自愿作出的一种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虽然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双方的自由,但是这只是一种相对的限制,显然不属于《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可以变更、撤销的法定情形。那么在“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时,该行为应当是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

最后,“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的立法本意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忠实义务作为夫妻之间最基本义务写入法条,其立法本意就是为了保护婚姻家庭关系,而忠诚协议所涉的内容是夫妻双方必须忠于对方的身体,不得与对方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否则就要赔偿受损害方经济损失,其约束的对象就是夫妻之间的身体忠诚,身体忠诚是夫妻生活的基础所在,保护这种身体忠诚,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所以说“忠诚协议”与婚姻法的立法本意的出发点是相一致的。

虽然忠实义务作为一种道德义务,在法律上并没有当然的惩罚性,也只有在违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才赋予受损害方赔偿请求权,但这种损害赔偿是属于夫妻一方严重违反忠诚义务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从而需要赋予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当夫妻之间相互协议出一个高于法律义务的“忠诚协议”时,即只要一方不忠于对方的身体,另一方就有权获得赔偿,当然更有利于约束双方的性行为,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所以只要是“忠诚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人身自由和他人权益,夫妻双方用协议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认定“忠诚协议”合法有效。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忠诚协议是对该条规定的具体化,由双方当事人因情爱自愿签订,自愿在违背忠实义务后承担财产损失的.不利后果,对双方理应有约束力,这与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异曲同工之处。由此可见,“忠诚协议”体现了“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民法原理,体现了民法上的意思自治、权利本位、过错责任、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归根到底是对财产权利自由处分的协议,应视为一种附条件的具有惩罚性的财产约定。实务中应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确定忠诚协议的效力,而不能一概予以肯定或否定。

从签订过程和约定内容来看,如果忠诚协议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没有欺诈行为,也没有胁迫之举;其约定的内容合情合理,对约定的财产具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违反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不违反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的,应当认定该忠诚协议合法有效。因此,本案这份“忠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在相关政策和法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哪些?在婚姻家庭中,夫妻财产的范围是怎么确定的?

网友提问:

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拆迁补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吉林市律师解答:

一、拆迁补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补偿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二、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

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拆迁补偿款的注意事项

1、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搜集证据。

3、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4、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

5、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在上海,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应证明自己作为同住人在他处并无其他公房可供居住,或者虽有公房但确系居住困难。

第三篇:夫妻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二、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二)责任。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项公共费用,祥情见“协议内容”。2、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3、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三、协议内容

(一)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费,家庭生活必需品、饮食、水电费、卫生、家用电器、汽车费用等。女方负责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二)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车费、出游及其他可协商支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提出方自行承担。

(三)非公用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个人所需的`开销支出。包括医疗、消费、请客应酬、人情客往、电脑、手机、数码、交通、电话费等。

(四)子女抚养费。因男女双方收入差距悬殊,女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五)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六)男女双方有各自独立的私人空间和自由空间,对方不得强加干涉。女方有绝对获得男方尊重的权利,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强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双方以对婚姻忠诚为原则,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轨行为,则婚姻关系结束,过错方净身出户,女儿归未有过错方抚养。

四、意外处理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事件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五、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系合法夫妻。为促进夫妻关系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本着男女平等。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忠诚协议如下:

1、夫妻间应具有、夫妻平等。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谅解。 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抚育孩子,共同赡养老人,共同维持家庭,待人处事要多沟通。多谅解。多协商的责任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劳动。生意经营。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但对婚外异性间的联系与交往,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能过于亲密和频繁。否则,对方有对其言行进行详细调查的权利。对违反夫妻相互忠诚协议的,过错方要给无过错方赔偿三千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精神损失抚慰金。此抚慰金的多少,由无过错方来定。

3、夫妻双方都不能以对方的缺点。错误和不足为由,进而取笑。殴打。()辱骂。嘲讽或挟持对方。对违反此规定者,要给受害方壹仟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赔偿。对拒不赔偿的,无过错方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精神损害或人身伤害抚慰金的权利。

4、夫妻关系因矛盾恶化时,均有向对方提出分居试离婚的权利。试离婚期间夫妻双方都可不尽夫妻生活义务,但要负夫妻责任,试离婚期限由夫妻双方协商后确定。

5、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生意经营、知识产权等收益的归属,必须要有书面约定;该约定可归夫妻共同财产,也可归夫妻一方所有。或部分归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归夫妻单方所有;对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所获得的赔偿费、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夫妻单方所有;对夫或妻由单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归单方所有。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6、夫妻双方对婚后所得的共同收益资金,均无全权掌控和全权处理的权利。双方可以以一方保存密码,一方保存支票的方式,保留自己所应有的权利和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

7、对家庭日常开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由一方或双方主事进行。对超出计划外的开支项目,在无法与对方协商的条件下,可由夫或妻单方进行确定。但进行确定的后果,在对方不谅解的前提下,要由当事人自负。

8、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出面或夫妻双方知道该项债务确实用于生产和共同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由夫或妻单方出面所产生的债务,其收益归夫或妻单方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单方所有的财产偿还。第三方不知道的,也由夫或妻单方偿还。夫或妻单方所拥有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9、夫妻间应有互相帮扶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帮扶义务时,需要帮扶的一方,有权要求给付帮扶费的权利。

10、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或老人,有权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遗弃家庭,遗弃孩子,遗弃老人的行为。

11、子女随父姓。夫妻双方均无更改孩子姓名的权利。违反此规定者要给对方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2、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3、违反上述协议者,过错方要赔偿给无过错方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责任。

14、夫或妻做为无过错方,有要求过错方赔偿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权利。

15、本协议也可作为家法,自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16、本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公证机关备案。

夫方姓名指纹处、妻方姓名指纹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XXX,男,汉族,1978年XX月XX日出生,户籍住址:安徽XXXXXXXXX一室,身份证号码:341XXXXXXX20xxX。

乙方:XXXX,女,汉族,1979年XX月XX日出生,户籍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码:34XXXXXXXXX827。

甲乙双方为夫妻关系,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1、登记在甲方名下的深圳市福田区XXXXXX小区住宅3栋6XXX号房归甲方所有,该房所负银行按揭贷款由甲方以个人财产偿还;

2、甲方名下农业银行存款X万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所享债权(某某X万元、莫某X万元、甲方父母X万元),均归甲方所有;

4、乙方和他人合伙投资XXXXXX房的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归乙方所有;

5、本协议未列明的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在甲乙各自名下的财产,归甲乙各自所有,且投资收益及孳息也归甲乙各自所有;

6、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工作收入,及本协议所约定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及孳息均属甲方个人财产;

7、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工作收入,及本协议所约定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及孳息均属乙方个人财产;

8、甲乙各自因继承和受赠所获得财产,除被继承人、赠与人明确指定为甲乙双方共同财产外,均为甲乙各自个人财产。

8、甲乙自本协议签订后各自获得的其他财产,除法律强制规定外,均为甲乙各自个人财产。

9、本协议未列明的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在甲乙各自名下的财产,归甲乙各自所有,且投资收益及孳息也归甲乙各自所有;

10、除法定甲乙双方所负相互扶养、帮助义务外,甲乙双方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若本协议所约定甲乙各自个人财产在甲乙之间流转,视为债权债务的发生,除另有协议约定外,一律不视为赠与。

11、对本协议所约定甲乙各自个人财产,甲乙均无相互家事代理权。

12、本协议所约定的甲乙各自个人财产,无论财产的物质形态及债权债务形态发生任何变化,均不改变甲乙各自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

13、因甲乙中一方所负个人债务而造成另一方个人财产被用于清偿,非负债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13、因本协议所发生纠纷,甲乙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篇:夫妻协议书

甲方(男方):xxx出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

乙方(女方):xxx出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在xx市zz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登记。现因……(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认真考虑,愿意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乙方现在没有怀孕。

三、甲乙双方的财产分割:

1、夫妻财产清单如下:

a、甲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xxxxxxxx,房产证字号为:xxxxxx号,(过户时间、方式……)

b、xx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xxxxxxx,具体信息。

c、存款:在xx银行存款为xx元。

b、乙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xxxxxxxx,房产证字号为:xxxxxx号,(过户时间、方式……)

b、xx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xxxxxxx,具体信息。

c、存款:在xx银行存款为xx元。

c、甲乙双方共同名下的财产:

房产位于xxxxxxxx,房产证字号为:xxxxxx号,(过户时间、方式……)

d、其余财产:

甲方在xxx公司占有xxx股份,乙方在xxx公司占有xxx股份。

2、甲乙双方财产分割方式:

a、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支付方式为:1)在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2)分期支付,在xx月xx日前首付xxx元,以后每(时间段)支付xxx元。

b、甲方履行前款支付义务后,上述清单所列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有需要变更登记或过户的,乙方应在xx月xx日前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

c、甲乙双方个人所有的贵重生活用品,经双方协商同意,均归个人所有。清单如下:

a、甲方贵重生活用品:

b、乙方贵重生活用品:

四、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

1、甲乙双方均承诺,自己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未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双方也没有以夫妻共同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若离婚后发现甲乙双方中任何一人,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负有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2、离婚后,若因一方债务问题牵连另一方负担连带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其完全追偿。

五、其他要协议的内容:

1、乙方对甲、乙双方财产状况有了完全了解,离婚后,乙方不得以甲方隐瞒财产或其他任何理由,再次向甲方要求补偿,或分割财产。

2、离婚后,双方各自生活,任何一方不得侵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若甲方未在xx年xx月xx日前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元,或乙方未按协议交付财产及履行过户登记等义务,则应付违约金xxxx元给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办理房产过户要多几分),甲乙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离婚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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