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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一、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
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 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担保人:(若为公民则列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列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担保人:(同上)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此致
xx人民法院
担保人:(若为公民则签、印;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盖章)
xx年x月x日
申请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罗,男,20xx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天柱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蒋,男,20xx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xx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x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x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x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xx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房屋。
此致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13日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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