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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申请人:广州(市)__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址:__市天河东路__号
法定代表人:刘__
电话:________
被申诉人:张__
申请要求:
1. 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 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____年10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__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 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8年。____年10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___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 元的损失。
此致
广州市天河劳动仲裁委员会
__(市)__房地产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三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请求事项:
1、支付 年 月 日C 月 日工资__元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__元;
2、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__元;
3、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__元;
4、支付工资补偿款__万元。
以上合计:__元
5、补缴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社会保险;
事实和理由:
经第三人__介绍,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副总经理,月工资__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入职时,被申请人、第三人同意补偿申请人因跳槽导致的`工资损失__万元,其中__万元经被申请人、第三人同意,转为投资款,用于受让被申请人股东曹旦初的股权,被申请人另于__年春节前支付补偿款__万元,尚欠补偿款__万元。
因被申请人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决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停止工作,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委公正审理,支持如上请求。
此致
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陆___明,男,汉族,山西省__市__区______镇王桐村十组居民。电话:
被申请人:山西__神鹿实业有限公司__分公司(后变更为山西关禹神鹿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___杰 职务:经理
地址:盐湖区人民北路华旅大厦10楼
仲裁要求:
1、请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8333_11个月=91666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8333元_4.5)=37498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53个月的工资441649元。
以上总计:570813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________年5月进入被申请人运城分公司上班,担任后勤部长,从事后勤工作,约定工资年薪10万元。公司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工作中一直兢兢业业,但被申请人一直拖延支付申请人工资至今,20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索要工资,被申请人再次拒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长期拖延支付工资,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要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拖延支付的工资,总计570813元。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如所请!
此致
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张三,男,生于1968年10月6日,系襄樊市_________公司职工,住襄樊市襄城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电话:
被申请人:襄樊市_________公司(要求写全称,不可错一字)。
住所地:襄樊市襄城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系被申请人董事长(厂长,经理等)。
______编码:_________
_____请求:
1、请求裁决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工资_________元。
3、劳动争议_____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我从_________年3月到商场上班,公司没给我们任何福利。
直到07年12月才重新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开始办理社会_____。
可直到现在都没有办理,我只好交了辞呈,理由是未依法办理社保,可是人事部不接受辞呈说我的理由不对。
我只好告诉他们我8月1号就不去上班。
事实上他们也作好了工作安排。
我不知我现在怎样做了
此致!
_________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申诉人:xxx,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xxx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xx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第二被诉人:武汉x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x街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__。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__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__区__路。电话: ______。邮编: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______区______路。电话:____ ____。邮编:__________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____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____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____3年11月22日由______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____3年12月29日经______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____)。《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____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____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
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__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__市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申请人在____3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___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____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____3.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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