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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熊寨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蔡建华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熊寨镇教育事业发展,方便群众子女就近入学,熊寨镇党委、政府满足群众要求,决定以招商引资形式兴办熊寨镇实验学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现就熊寨镇实验学校项目建设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投资3600万元在甲方规划的区域内兴建高标准实验学校项目。该项目共分三期进行,其中一期熊寨中心幼儿园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800万元,建教学楼、综合楼、操场、围墙、修路、餐厅等。注册资金1000万元。
二、甲方规划的项目地址位于熊寨街东明临路北,东临陈庄土地、南临明临路、西临付庄居民房、北临幸福花园社区,总面积18亩。该地块由甲方按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用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在乙方付清购地款、拆迁费用后可使用。
三、乙方从20xx年2月开工建设,一期熊寨中心幼儿园项目于20xx年8月竣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项目列入镇政府保护计划,项目建设期间不经镇政府同意,镇政府下属各职能单位不得进入项目区检查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优惠政策资料,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凡项目符合享受的县、乡两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甲方努力确保乙方享受。
3、甲方应帮助、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及经营期间内外部环境,实现水、电、路三通;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证办理等事项,配合乙方办理项目注册登记、消防、环保等手续。确保乙方可边开工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影响正常施工建设。各项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因生源限制,为避免恶性竞争,在乙方投资兴建该项目后,甲方今后不得再支持在熊寨村范围内建其它类似项目(熊寨中心幼儿园含中心小学幼儿园)。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开展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熊寨镇整体规划。
2、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三日内开工兴建,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工程建设,保证正常使用。
3、乙方承诺在幼儿园正常运转期间,接受政府检查,服从相关部门管理。
4、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转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5、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和本协议所约定达到预期目标,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该项目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归甲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投资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支配乙方投资的人民币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2、一年后,甲方返还乙方本金及投资收益元(大写:元)人民币。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各种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2、甲方在投资经营过程中,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提前支取所投资金;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还乙方本金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本金的2%作为滞纳金予以补偿,并于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清乙方;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要求甲方返还本金时,需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取本金总额的2%作为违约补偿;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
1、甲方公司有效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品牌拥有者):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1、乙方经过细致考察后,同意对由甲方承租并经营管理的__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合作。
2、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3、乙方投资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拥有该项目_____%股权。
二、投资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账户注入资金_____(人民币)元整。
三、经营管理方式甲方对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享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利润分配及负责清算方式
1、利润分配方式该店在正常经营后每半年分红一次,在留取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后,剩余利润_____%留存店里作为经营风险金,______%按甲乙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2、负债清算方式若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债达到__________(人民币)元时需进行清算。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每月营业额总收入的______%,按月收取。
(2)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运营利润的权利,费率为每月折旧前利润的______%,按月收取。
(3)甲方享有该店的经营管理权。
(4)甲方负有开展宣传和营销的义务。
(5)甲方负有物资采购及供应的义务。
(6)甲方负有向乙方公开该店财务报表的义务,初定每月____日召开股东会或财务分析会(乙方派员参加)。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监督甲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2)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获取利润的权利。
(3)乙方负有不对外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的'责任,并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4)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资人的身份对本协议项目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涉,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可在列席管理会议上向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提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让乙方提前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并遵守本协议条约,如违约则按乙方总投资额的______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违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中赋予的权利和责任义务,如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赔偿,并依法无偿收回乙方所拥有的所有股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退股均属违约(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
七、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收到乙方的总投资款项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终止以合作项目的消亡或清算为截止。
八、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商定结果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诉至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其他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已经实际投资入股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目标公司持股%的工商注册登记股东,目标公司经营的位于市路的酒吧已经开业运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份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向甲方出资认购股份,乙方按照受让股份的份额,享有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红的权利。
二、本次股份受让,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乙方以其出资额受让甲方 %股份。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受让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债务。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持有的股份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由甲方代为持有。
五、目标公司可分配收益每个月分配一次。同时分配前根据项目经营业绩情况预留流动资金人民币¥ 万元,具体预留方案根据项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六、乙方持股期间,享有按其持股比例分配盈利的权利,除上述分红权外,乙方自愿放弃其他的股东权利。
七、如乙方对外转让其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协议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协议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协议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协议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协议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协议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协议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协议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协议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8.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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