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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权利与义务演讲稿(范文六篇)

2023-09-20 2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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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律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七年级(二)班的学生xx。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领导为我们组织了这次法制会,这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老师的精彩讲座让我们懂得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认识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刚才主讲老师结合丰富而具体的案例警示我们,警示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享受着美好与自由生活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醒我们“一言一行,要从道德之道,一举一动,要守法理之理”,告诫我们,对法律和的无知,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就会铸成大错。这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一种启发,而且是一种强烈的心灵震撼。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有的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没什么大不了!今天看来是非常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慢慢地恶习就会在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谁愿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我们要以这次法制报告会和学校开展的“争做三好少年”活动为契机,学法、知法、守法,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小公民”,发奋读书,立志成才,用实际行动报答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爱。

谢谢大家。

第二篇:法律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一旦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警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活没有规矩是多么可怕!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我们的社会该是多么混乱!

前不久,听爸爸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三个正值大好年华的青年,他们刚刚大学毕业寻找工作,可是当他们到同一个城市的时候,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他们相继来到网吧,为了寻求一丝安慰,于是这三个素不相识的小伙子便结识了。有一天,他们经过一个卖瓷砖的店铺,发觉这里生意兴隆。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三个青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天,他们兴高采烈地来到卖瓷砖老板的家,假意要与他们商讨生意上的一些事情,正当他们打开门的那一刻,死神也悄悄地向他们走来,在金钱的驱使下,这三个青年像恶魔般结束了这两个人无辜的生命,他们多么的惨无人道!这三个青年立刻拿走了这两夫妇的所有积蓄。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他们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听完我讲的故事,想必你们会感到心痛,三个正值青春年华将为国家做出贡献的青年在金钱的驱使下,他们忘记了法律,造成了终身的遗憾,这就是血的教训!当我们忘记法律,走进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时,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所有我们一定要牢牢――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第三篇:法律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做人也有一定的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觉得学好法律法规就是学会做人。

记得上三年级时,一天上午我和几位同学一起走路去学校,我们刚走到半路上就遇上了一些六年级的大哥哥,他们拦住了我们,我们战战惊惊的问:“你们要干什么呀?”那些六年级的大哥哥恶狠狠地说:“干什么,你说呢?识相的把钱交出来。” “可是我们没有钱。”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对方领头的那个大孩子说:“没钱,谁会相信呀!现在的小学生出门还能不带钱?” “我们是真的没带钱。”我们回答道。“那就让我们搜一下,如果从谁身上搜出一角钱,那么我们给你们每人赏五个大拳头,你们仔细想一想交还是不交。给你们一分钟的考虑时间,如果一分钟后你们还是不交出钱来,那我们可要动手了。”领头的那个人说。我们听了都害怕了,决定交出钱,我把我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交了出来,大家也纷纷交出了自己的零花钱。

还有一次,我和朋友李克阳准备去楼下的小卖部买零食,但是我们拿的钱只够买一包,我们想到了一个坏主意:一个人打掩护,另一个趁机再拿一包。在我们的默契配合下,真的多拿了一包。回家后我们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声色俱厉的对我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马上拿去还给人家并道歉”。听了妈妈的话,我们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马上拿去还了,并承认了错误。

这些违法的不文明的事在我们身边随时发生,我们只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人与人才能和平相处,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总而言之,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第四篇:法律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近年来,有的学校个别学生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工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忧。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拥有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好朋友好同学闹别扭,看问题方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有可能在不良的环境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绝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坏人威胁、教唆、指使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因此,我们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五篇:关于法律的演讲稿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

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第六篇:法律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来自xxx的学生代表,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作为一名普通中学生,一个普通的公民,我认为我们唯有知识用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人生才能更平安,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所以,无论是什么目的,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必须守法。

我们敬爱的周就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当误了开会的时间,同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却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在现实生活中,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知识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道理不遵守,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抚侠的结果只有一个: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识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法律:大到家、社会,小到学校、家庭。无一不有它的身影。那么,我们既然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所以同学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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