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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控制方案(范文六篇)

2024-09-27 15: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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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市监察局职责:参与事故调查,负责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市质监局职责:参加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新闻信息中心职责:负责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和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

市总工会职责: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市电信局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事发地政府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和善后处理工作。

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1预测、预警

1.1信息监测。处置建筑安全事故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城市危旧房屋、产权所有人、建设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辩识体系和监测制度,科学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程序,定人、定时、定向交叉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危险源和突显特征和事故征兆。

1.2监测信息报告程序。通过危险源辩识体系获取危险源突显特征或事故征兆后,监测人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住所研判后,上报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公众了解、掌握的事故信息,可通过119、110、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或者其他报告,接警部门接受报告后迅速通报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对信息进行研判后,将研制结果分别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

1.3预警预防行动。监测责任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在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监测信息后,应按照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要求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待命状态,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力求控制事态发展,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预警支持系统。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室要掌握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所有成员的联系方式,以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值班电话,指定专人值班和负责事故监测住处报告工作。

2应急响应处置

2.1事故快报

2.1.1事故快报系统:建设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和有关单位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事故快报工作,明确联系方式,报市应急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过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市建设局事故快报系统分别向市突发公共事故应急委员会和泰州市局上报事故信息。

2.1.2事故快报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叙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未掌握的情况应随时补报。

2.1.3事故快报形式:事故快报应用传真方式报送,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资料。同时,要要跟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传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1.4事故快报时限:

一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4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二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6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三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12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四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第二篇: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控制措施

⑴工作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邦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石块或裂缝,应及时予以清除或支护。

⑵应有专人找顶找邦。对开挖面和衬砌地段要经常检查,特别是爆破后的工作面及其附近尤应加强检查,如可能产生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⑶风钻及电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2.测控措施

⑴、隧道监控项目有地质和支护状况观察(爆破后)、周边位移、拱顶下沉、地表下沉、围岩内部位移、围岩压力及两层支护间压力、支护与衬砌的`内应力、表面应力及裂缝量测等。

⑵、傍山或浅埋隧道施工时,应控制拱顶的最大允许沉降量,并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时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值位移值,以及地面或洞内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⑶、喷锚支护应进行目测观察。内容有:岩质和分布,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和方向,接触面填充物的性质、状态、涌水量和涌水压力,隧道顶部、侧部的稳定状态等;开挖后已支护地段的锚杆是否被拉断,喷混凝土层有否产生裂隙、剥落和剪切破坏,钢架有无被压曲现象,隧道是否有底鼓现象等。

3.应急方案

工地必须就近备有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所储备的各项器材应保证数量和质量,随用随补。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出应急计划,确定责任到人(现场负责人为既定应急救援负责人),并进行培训、演练。事故发生时,应立即上报,拨打急救电话;现场负责人或发现者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出事点隔离、伤员急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队赶到后,马上按拟定的方案进行抢险救援,优先抢救被困人员,想方设法给被困人员供氧、供给养,快速抢通坑道;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援助;其他部门全力做好配合与支援工作。事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对应急计划进行补充、完善。

第三篇: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科学评价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达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工作。通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

作为防腐保温专业施工企业,我公司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实施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错做和防范技能,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实现岗位达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 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公司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2、制定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5、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6、定期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考核评价

四、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1、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3、下设的办公室对安全标准化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4、领导小组全面执行安全标准化职责,负责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进行验收、考核、考评。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已发培训各类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类管理人员、岗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培训效果。

七、严格现场管理、贵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1、对脚手架、临时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登高作业、动火等较大或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制定控制措施,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上述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在较大或重大危险源处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生产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八、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公司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在短时间南里整改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并迅速按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九、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按公司既有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十、建立奖罚机制

项目达标验收是执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按照公司规定应该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达标验收,未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部除承担相应的损失外,另罚款2万元。对于创优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

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对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四篇:施工安全及应急措施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程概况

龙湖4号出口河道工程位于郑州市城区的东北部―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107国道辅道以西。龙湖4号出口河道首端连接龙湖4号出口闸,末端与已治理的魏河河道连接,长度约1.7km,设计水面宽度约90m左右,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计划总工期4个月。

三、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水利工程施工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水利工程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施工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水利工程行业属危险性行业。施工现场一旦因疏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容易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1、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

主要包括河堤碾压过程中碾压机械碾空坠落、挖掘机转动机臂过程中碰撞其它机械设备或人员等。

2、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事故

主要包括潜水泵抽水过程中电缆漏电而造成人员伤亡、电缆线接头没接好、非专业人员操作电器等。

4、石块滚落事故

主要指4号闸闸前闸后浆砌石施工过程中的石块从高处滚落砸伤施工人员等。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做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做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1.2、副总指挥: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和直属分公司经理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

1.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部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1.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厂门等候,将社会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1.5、项目部总工程师,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

1.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公司经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

1.7、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

1.8、项目部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

1.9、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员的疏散工作。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2.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

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施及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览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应急报警有与内、外部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3.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3.2、内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由项目部确定报警方式,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机、手提电喇叭巡回呼叫报警;当灾害可能波及周边相邻单位时,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3.3、外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3.4、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等部门。

3.5、内部报警或联络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紧急事态,利用现场内公用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进行报警或联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紧急事态,指挥中心办公室逐个同相关人员约定其联络方式,并存入指挥中心备用,保证上述人员及时准确地到达各自岗位。

五、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1、紧急应对灾害事件

当工地发生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时,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员应视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恰当处理。当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时,应立即扑救;当事件已无法由发现者自行扑救时,应大声呼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接到呼救信息,不论事故现场何种局面,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种类、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火灾与爆炸是否伴随,这种伴随的可能性;事故危机现场周边区域的可能性等。

3、报告与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项目部应立即向施工现场发生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灾情不能控制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情况,在正确判明事故的发展趋势后,立即向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公共应急救援中心、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和报警。报警时,应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灾情规模、损伤情况、被困人员等,并留下报警人姓名、单位。急救中心电话为:120,火警电话为119。

4、项目自救

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报告、报警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类别,积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自行扑救。这些救护人员,要具有娴熟的现场自治技能,他们能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与起重撞击、火灾、中毒等各类事故伤害人员,进行现场脱险抢救,紧急医疗救护,达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目的。

5、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

当灾情不能控制,并进一步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疏散指令,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发出所有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的警报。现场救援人员按要求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尽快有秩序地疏散场内人员、车辆至安全区域指定集合点;并加强警戒,保护好现金等贵重物资,抢救受伤人员;供应小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求助;在指定地点集中后,由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滞留危险区域等情况;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当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到施工场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所在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由他们下达周边群众疏散警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协助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员疏散与撤离。

6、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由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

6.1、警戒

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和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6.2、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7、配合社会救援组织

抢救当社会救援组织到来后,项目部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社会救援组织继续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和重要物资安全疏散、迅速撤离。在抢救完伤亡人员和消除灾情后,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用电线路损坏时,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通电。

8、紧急事态的进一步处理

紧急事态平息稳定后,及时组织事故检查,收集物证人证,清理清洁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准备恢复施工生产。同时,按有关要求抢修被烧坏或被砸坏的设备和物资,对于无法恢复的,应按报废处理。

9、事故追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落实责任,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

1、水源

若发生火灾,则燃烧区域水蒸气达到35%可使燃烧窒息终止。水能冲淡有害气体的浓度,降低燃烧温度,同时,施工区域及周边水源的压力、流量必须满足消防的需要。

2、消防系统

包括贮存、使用装有足量的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便携式灭火器。

3、内外通信联络设备

具有优先切换功能,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联络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等。

4、交通工具

满足救援物资、人员疏散的需要。如汽车等。

5、照明设备

在无电源的情况下,以满足紧急救援、指挥工作的需要。选择照明工具,应考虑其安全性能,如防爆型电筒等。

6、个人防护装备

紧急救援中必须的个人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用品。

7、专用设备

专业救援必用的设备和设施,如:输水装置、软管、喷头、重物提升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医用急救箱等。

上述物资设备,必须用文件形式规定专人定位保管,定时检查维修。

七、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来自各自的生产岗位,缺乏处理应急状态下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需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1、培训

1.1、培训目的

应加强对应急行动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以及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组成成员要了解本预案的基本要求,并掌握应急状态下的一般应急救援技能。

1.2、培训时间

应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一般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确保现场有关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对于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组织培训。

1.3、培训的内容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有灭火步骤的训练;个人的防护措施;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演练

2.1、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与学习是检测培训效果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测试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测试现有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等的最佳方法。同时,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2.2、演练的时间

应确保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总部有关人员每年演练一次,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确保演练的有效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3、预案的修订

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更新,以保持预案的有效性。每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演练中发现预案中某些方面存在不妥的地方,应在专家的指导下作必要的修订与补充。修订后的预案,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五篇: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20xx)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

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

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

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

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

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第六篇: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在夏季施工作业阶段,施工主要以预防为主,采用防雨措施及加强排水手段,确保夏季正常的进行生产,减少季节性气候的影响,为了安全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特出台夏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必备条件

1、成立夏季防汛小组,指挥现场的防汛布置工作,并进行明确的内部分工,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2、按文明施工区段划分防汛排水责任区,制定详细的职责与权限,并责任到人。

3、对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措施的总体思想及具体布骤。

4、物资供应部门必须提前备好充足的雨具及防汛物资。

5、每天认真收听收看本地天气预报,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决定要执行的方案,并由专人牵头负责事先通知及布置防汛工作。

6、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物资准备:

1、雨鞋、雨衣等雨具配备齐全。

2、防洪物资准备齐全。

3、员工防暑降温药品等急救医疗器具。

三、注意事项:

1、遇大雨或暴雨,应停止露天施工。

2、雨期要保证施工道路不被雨水浸泡。

3、施工区域要及时清理或引排积水,局部做集水坑或渗水井。

4、雨后应暂停可导致基坑塌方的作业,待晾晒后达到可施工条件时,再行作业。

5、潜水泵及其它雨期使用的电器工具必须使用水线(或防水电缆),并定期检查,防止短路或触电事故的发生。

6、若遇特大降雨,排水沟排水不及时,或采用沙袋垛防水堤坝的方法。砂袋可在搅拌站集中装好,然后用机动翻斗车运至筑坝地点,卸车后人工垛筑。

7、雨期中不得进行人工挖方作业,防止塌方和滑坡,高耸机械在雷雨天气时停止作业,其附近不得有人逗留,防止雷击。

8、基坑马道雨后48小时不准走机动车,打滑难走时,可铺设石子300MM一层。

9、雨后应立即对临时设施和用电设施进行断电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然后再通电施用。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按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查和接地电阻测试,并及时调整。

10、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或轮换作业的办法,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气温在38度以上应停止施工。同时应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要为员工提供足够的食品饮料和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防暑降温药品。

11、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

12、对在高温季节中中暑的人员,首先应将中暑患者迅速转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解开衣服、脱掉鞋子、让其平卧,头部放低,保持患者呼吸畅通;用凉水或50%酒精擦其全身,直到皮肤发红,血管扩张以促进散热、降温;对于能饮水的患者应鼓励其多喝凉开水或其他饮料,不能饮水者,应将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13、对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经常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者,及时调换岗位。

14、为防止高处坠落,心情不好时,身体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者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未同步跟上即安

全条件不具备时,不准上高空作业。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5、施工现场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措施的真正落实。

16、遇高温、大雨、雷电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与露外作业。加强台风暴雨期间(尤其是夜间)对塔吊、深基坑和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巡查,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7、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仪表以及其他精密设备应入库保存,设备裸露的接口应可靠封闭。

18、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门吊、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行走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固定好夹轨器。

19、在容器内工作,循环水管防腐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从事切割工作时,应在容器外点燃割具,不得在容器内用氧气吹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20、在压力容器的施工过程中,气焊、气割已经成为施工的经常性操作。将气瓶直接放置于施工现场,这是一些施工单位的一贯做法。夏天气温比较高,高压气体在烈日的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严重的会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爆炸还会带来二次事故(比如说火灾),使损失变大。可见,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

21、架子工、电工、塔吊司机、指挥等特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22、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3、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4、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检测,每个电器设备必须做到“―机―箱―闸―漏”的要求,配电箱要搭防雨棚;每天下班有电工拉断电源,并巡查施工现场。

25、特别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6、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27、炊事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配有纱门、纱窗,严格做到生、熟食分开。同时要积极落实工地灭蚊蝇、灭鼠、灭蟑螂等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类生活垃圾要每天按时清运出场,确保职工饮食健康和有良好的休息环境。

28、严禁在住宿房内使用电炉、煤炉、燃气灶;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涂料氧气瓶等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及监护制度。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制定应急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29、施工现场电焊时在下层火花着落处要设有围板拦住防止扩散,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曝晒工作。

30、台讯、暴雨前后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坚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用电线路、电箱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整改,保证其完好有效;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

31、对各类剧毒物、危化品、放射性物质从业单位的夏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督,从严落实高温气候的日常监控、监督措施。

32、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33、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34、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夏季施工抢两头。

35、每月5、15、25号在安全质量排查活动中,要重点检查夏季施工防洪准备工作情况。

四、雨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雨季施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雨季施工前对现场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组织好抢险工作。

2、加强雨季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力度,组织暂电工经常对现场内的各种配电箱、施工机械、电焊机等进行检查、维修。将施工隐患提前控制住。

3、现场安全员负责检查落实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机械防雨措施,即防雷接地设施的认真贯彻实施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4、井口采取封闭防护措施,并做好防雨遮盖措施,避免出现雨天路滑,坠入通风井内。

5、施工用脚手架上及行人道路上采取防滑处理,检查铺设的脚手板牢固可靠性,增加防滑条。

6、要求施工班组加强执行对施工人员的班前讲话制度,明确强调雨期施工的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7、加强检查现场堆料场的防雨、防雷击、排水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将现场制定的预防措施及交底要求,向下认真进行传达、落实,做到管理跟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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