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 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不得随意改建、扩建、重新装修,如确需要,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后,方可施工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或活动期间坚持每2小时开展1次防火巡查,营业或活动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或活动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营业或活动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八、加强消控室管理,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如存在上述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并按照规定,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员培训和专业培训。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或活动。
注: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二xx年八月十七日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 第十八中学 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改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档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
3、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定人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使用煤炉取暖,采取通风等有效措施预防煤气中毒。
4、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各种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对教学楼、宿舍楼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对全体师生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认真整改火灾隐患。针对教育局和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两周内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如因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愿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人(签字):
二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